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09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

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共七个部分。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要求,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办法》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清单》要求,持续加强基本能力建设,不断优化学校信息公开平台渠道,提升信息获取的便利和实效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持续增强对公开信息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办学治校透明度,充分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体系建设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主体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本学年,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扎实开展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谁负责谁公开”原则。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宣讲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将推进信息公开与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完整、准确,切实保障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

(二)聚焦重点领域,推动清单落实。对于师生员工与社会群众广泛关注的招生、财务、招标、教学、科研等重点领域,学校严格对照《清单》各项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优化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公开内容;不断加强网站、报刊、橱窗等传统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和改进服务,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等渠道,分门类、多层次、广维度的及时主动公开学校综合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和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心的焦点问题;不断加大招生、财务、招标等重点领域信息和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推进学校管理服务工作公开透明。

(三)拓宽反馈渠道,加强载体建设。学校在“校领导信箱”“校领导接待日”“12345热线”等公共信息载体的基础上,认真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关切。综合利用会议、文件、宣传栏、简报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地公开学校信息,特别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继续建设好微博、微信等移动平台,充分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便于大众接受的解读方式,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清单》要求,通过信息公开网、学校主页、校新闻网、业务部门主页、校报、年鉴、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主动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并设立信息公开和信息监督投诉电话及通讯地址,接受信息咨询和投诉。

(一)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整体情况

2023-2024学年度,学校通过门户网站、校报校刊、电子屏幕、年鉴、会议纪要、信息简报、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形成党委常委会纪要36件,校长办公会纪要18件。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官方网站主页发布新闻379篇,科研动态101篇,教育教学26篇,通知公告21篇。出版《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年鉴(202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院报》10期40版。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官方微信策划推出160篇图文,总阅读量8.37万次,粉丝增加0.1万人,达到1.87万人。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官方微博发博文800余条,总阅读量18万,粉丝达0.8万余人。

(二)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不断加大基本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公开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统计公报、年度计划、重要统计数据、学科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信息,并定期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新,确保师生和社会公众准确了解学校基本情况。

1. 招生就业信息公开情况。依托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本科招生网、研究生招生网和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最新招生政策和信息。2023-2024学年,重点公开本科、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继续教育招生等招生政策,明确了招生项目招考要求、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合格线等信息;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情况,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等。

同时,学校设置招生咨询电话及时解答考生和家长疑问,全年、全员、全方位开展招生宣讲,组织各二级学院(系)参加集中招生宣传等活动,便于考生、家长和社会公众了解学校招生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报名、考试、认定、录取各个环节,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较为严格的工作程序,严肃招生纪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在学生就业工作方面,学校在就业信息网主动公布招聘信息、讲座资源、毕业生就业签(解)约流程及注意事项等,方便学生、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社会人士等了解学校就业信息。本学年度编制发布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在本年度在就业信息网发布通知公告28条,相关新闻25条,推送就业信息1500余条,发布宣讲会公告106条。

2.财务资产公开情况。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事业单位收费依据与标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与预决算等关键信息,对2023-2024学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学校经费来源与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进行了公开。本年度共发布相关财务及收费信息20余条。

在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方面,学校通过“通知公告”和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开学校采购项目信息涉及学校基本建设的项目由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广泛征求意见;基建工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本学年度,共有工程及物业服务类项目5项,招标中标公告按照规定全部面向社会公开。

3.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为方便全体教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了解人事有关的工作依据、工作流程、服务内容,通过校园网、学校通知、会议、文件等多种形式,及时将相关工作对外发布。本学年度,共主动公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条例、服务指南10余条。在制定招聘计划、笔试面试名单、拟聘人选公示、相关待遇落实等环节继续强化实施全程上网,及时公布工作进程和结果,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人员岗位晋级聘用工作中,在通知、申报、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名单公示等各环节全程公开,充分利用网络发布信息,做到相关信息全程公开。

4.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为更好地公开教学质量信息,学校在官网主页设置“教育教学”专栏,及时发布学校教育教学基本情况、师资队伍情况、教学基本情况、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信息。各二级学院(系)网站公布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开设情况,相关专业学生可以通过教学管理系统查询课程设立信息。

5.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在公开本科生管理服务信息工作中,各项评优、评先办法及名单公示,各类专项奖、助学金、贷款、困难补助的评选办法及获得者名单公示,勤工助学岗位公告、获得校内岗位人员名单及酬金公示等均按程序和要求在学生处网站及各学院(系)网站予以公开,学生违纪处分决定等信息按程序和要求在校内公告栏予以公开。本学年,共18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410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959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校内综合测评中3072名学生获奖;为140名服兵役学生办理学费减免手续;累计发放勤工助学工资85.193万元;协助1604名学生办理了省内省外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评选过程信息全部公开。

在公开研究生管理服务信息工作中,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相关信息通过研究生部网站、校内文件等对外发布。本年度,共245人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人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评选过程信息全部公开。

6.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学校不断加强学风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了学术治理体系,设立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并多次召开会议对相关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进行研究。学校先后出台了多项制度,对学术行为进行规范。严格规范举报、调查、处理等环节程序,并在网站进行公示,提高学风建设工作透明度。

7.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学校以教务处、研究生处网站、相关学院(系)网站、公告栏以及纸质文本为主要公开载体,不断完善学位、学科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等信息,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将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置于相关网站随时接受查询。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及时通过官网通知公告、校内新闻等栏目,公布学校对外合作办学与交流项目情况,积极推进学校与国外名校合作。本年度重新编写了全英文的《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简介手册》,同时积极推动学校英文官网建设,努力为关注学校改革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国际友人,提供了解学校的新平台。

9.其他信息公开情况。学校依据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责成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并将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各单位通报说明,切实维护学校稳定。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此外,本年度未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校通过教代会、校领导信箱、意见箱等渠道,收集师生及社会公众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依申请公开信息中收到的非信息公开事项均进行了妥善处理和反馈。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普遍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同时,也提出学校应不断加强信息公开有关方面的建设,更好地为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服务。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或举报的情况。

六、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2024学年,学校坚守教育初心,牢记育人使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载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还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优化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

下一阶段,学校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切实提升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方式。通过优化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的设置与布局,使得信息获取更便捷,增强师生群众使用门户网站的体验感与便捷度。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建设好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兴信息互动式的网络新媒体渠道,积极构建媒体矩阵。努力在新媒体、新平台上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学校师生提供正确的思想引导。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三微一端”信息内容的监测管理,及时清除过时失效信息,严格防范有害信息出现。

七、其他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s://xxgkwz.hebiace.edu.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长办公室。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朝阳西大街13号;邮编:07500;电话:0313-4187616;电子邮箱bangongshi@hebiace.edu.cn。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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